有這3種農房的農民,,明年將被“沒收”
時間:2017-11-23 15:04
最近很多讀者向小編咨詢,被劃為明年“拆除”的農房有沒有補償?補償方式是什么?具體會補償多少錢?針對這一問題,小編覺得讀者們可能是對“拆除”和“拆遷”(現在國家規(guī)定把“拆遷”更為“搬遷”)這兩個詞的具體意思還不太明確,。
首先按照國家規(guī)定,“拆除”是指:針對該宗地上的房屋,在國家的新政策下,農民已經不再具備對該房屋繼續(xù)使用的權利,所以將被村集體按正常途徑回收,今后由村集體共同處置,屬于集體共同財產,是不會予以補償的,。
“拆遷”(搬遷)是指:農民的房屋以及土地,被國家需要且征用,只有在這種情況下,農民才會獲得應有的補償,并且還會被提供新的居住場所,和“拆除”比起來完全是天壤之別,。
那么,咱們農民肯定又想知道,那在2018年之前將被拆除的都有哪幾種房屋呢?我們又有什么可以提前解決的辦法嗎?下面小編就給大家詳細介紹一下,。
將被“拆除”房屋在大方向上被分為三種,分別為:
1,、非宅基地或未利用建設用地建房,屬于違法建房,將被拆除;
2、以無人使用且無人繼承的無主房屋,將被村集體收回;
3,、長期閑置無人打理已不具備居住條件的房屋,屬于嚴重的浪費現象,將被拆除,。
有以上三種房屋的農民,就必須在2018年土地改革之前妥善處理了,否則將直接失去一處房屋以及土地的使用權!但是到底是自行拆除還是合理利用,就要靠咱們農民自己來權衡利弊了!